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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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及勘界立桩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6 撰稿人: 发布部门: 浏览数:680

坪山区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及勘界立桩项目

招标公告

广东粤能工程内公开招标,现予管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坪山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坪山区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及勘界立桩项目(招标编号:YNZB-2021-003F)进行国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B-2021-003F

2.项目名称:坪山区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及勘界立桩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定标方法:按综合得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采购需求:为认真落实水利部、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河长办工作部署, 全面提升深圳市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水平,实现对河道管理范围的科学监管和保护,坪山区水务局计划开展坪山区规模以上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项目拟对坪山区坪山河21条支流、龙岗河8条支流共计29条支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复核及界桩布设。需进行现场测量、复核、确定河道管理范围,并根据确定后的管理范围设立河道界桩。

7.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万高于该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具备测绘乙级(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或以上)资质;(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21727日至2021年82(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任何形式的报名。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可接受邮购;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如需邮购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发售价格:500/套(售后不退)

4.获取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7号华通大厦1611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

2)测绘乙级(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或以上)资质证书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截图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装订成册。需邮寄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邮箱:1329185250@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8615:00 (北京时间)时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1年8615:00(北京时间)时,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7号华通大厦1910室开标

注:请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单独一份)开标仪式。

   ②如需邮寄投标文件,需出具《邮寄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末尾,附件1:邮寄投标承诺函),《邮寄投标承诺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密封;邮件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送达,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丢件或延期送达等所有情况承担任何责任。)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7号华通大厦1611室,曹工19925149220

五、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网址: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njl.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纸质投标,正本1份、副本4份(附电子光盘,内容采用PDF格式)。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正文的复印件,然后副本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事项: 2021年83 12 : 30 (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或者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招标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上述时间内向我司

递交书面或邮寄质疑函。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njl.com)公布,供应商可自行查看。

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dynjl.com),在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人信息

称:深圳市坪山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温工 18320219916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启三路城冠工业厂区办公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127号华通大厦1611

联系方式:曹工  19925149220

  箱:13291852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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